24.2.08

Addiction

最近時間過得很快...
一下子, 下一個deadline就要到了,
一下子, New Hall Ball就要到了,
一下子, 復活節假期就要到了.

上癮是種強烈的感覺, 是種讓人愉悅,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感覺.
我渾渾噩噩的沉迷在許多事物中, 影集是其中很大之一.
人在國外, 不想讀書不想出門之際, 發達的留學生論壇上的載點是萬能的呀!
只要不要太冷僻, 沒什麼是找不到的; 換句話說, 是什麼都找得到~!!
於是, 先是Heroes, 然後Gossip Girls, 再是Criminal Minds, 加起來總共六季, 人家花六年播的, 我用六個禮拜的晚餐時間KO.
如今到一個段落, 終於有種, "咳~休息一下吧"的感覺了:P

Heroes是英雄片..., 一群擁有特殊能力的人拯救世界的故事, 一個我以為我一輩子也不想看的影集.
起因是同學O提到了裡面有雙重人格云云, 讓我好奇地下了一集, 然後就欲罷不能了.
話說雖然是英雄片, 可是不是每個英雄都是我們傳統覺得該是英雄的那個樣子, 如何運用自己的能力, 如何選擇如何面對等等, 都挺現實的.
如今片子不暗黑點, 怎麼會有吸引力呢, 嘿嘿~

Gossip Girls講的是在曼哈頓東區上流社會私立高中的故事. 企業家, 設計師, 名流, 以及他們的子女, 愛情, 友情, 背叛, 心機. 這些本來就很吸引女孩子了, 何況是在上流社會的背景下呢~
裡頭人與人的互動, 誰跟朋友的男友睡了, 誰跟誰有糾紛了, 誰說誰什麼麼, 誰又買了驗孕試紙了..., 影片的旁白是個署名Gossip Girl的女生, 她暗中觀察著這些富家子弟, 及時發布在她的網站上.
雖然乍聽之下挺沒營養的吧(苦笑), 不過當看到角色們紛紛拿著手機在第一時間內收發最新八掛時, 人的天性, 或者女人的天性, 讓我整個人興奮不已哪!

Criminal Minds就不用說了, 犯罪心理一向是我的菜:>
角色間的劇情雖然是有在跑的, 不過基本上每集的案件是獨立的, 所以我一開始都是一次一集... 話說變態殺手這主題一集就夠我消化了.
但是, 胃口是會養大的!
漸漸, 我從一次一集晉升到一次三集.
當我發現自個兒不會因為兒童被活活打死而驚駭... 至少心理稍微有點起伏後, 我就知道我胃口大了, 還給他有點習慣變態了, which我覺得挺不妙的...(嘆)

再來是facebook...
不只是單純覺得applications很有趣, 也許是認識的人多了, 或者是更熟了, 互相留留言哪, 或者貼貼party或亂拍的照片影片哪, 都挺好玩的.
這是我以前不會完全做的事吧, 或者該說滿鄙棄的事.

具體分析後就是, 我學生時代的朋友就是超級知己, 天天在一塊上學, 吃飯, 晚自習. 就算週末不見面, 還是會打打電話. 生活中的一切全盤托出, 不論驚人八卦, 感情變化, 或者寵物做了什麼可愛的事, 電視說了什麼有趣的話..., 24小時內對方絕對會知道.
而那些不是超級知己的人, 我覺得大概一學期加起來也沒說超過10句吧..(扳指頭)

高中好一些, 開始有兩三個介於灰色地帶的朋友.
德國跟大家都變的很好, 天天一起上課喝下午茶, 雖然都不是開心剖肚, 不過再加上偶爾路上認識的, 就我而言也是很值得鼓勵的社交生活了.
至於現在, 我想我已經變成正常人了吧.
莎士比亞寫過, love all, trust a few, do wrong to none. 同學O建議過 never take someone for granted, hold every person close to your heart, because you might wake up one day and realize that you've lost a diamond while you were too busy collecting stones.

只要不迷失自我, 我想轉變還是好的吧:)

(Facebook是全球最大的八卦網站.
親朋好友, 工作夥伴, 昔日同窗, 只要加入了facebook, 大家就同在一張網上了. 你的朋友, 我的同事, 連來連去都成一掛. 首頁天天報告最新消息, 誰的感情很複雜, 誰貼了昨夜派對照片, 接下來有什麼大活動等等...
Application是各式各樣類似部落格裝飾的玩意.
從星座占卜到水球賀卡, 從影視討論到哲學家語錄, 就連"愛台灣"的標誌也找得到, 可以應有盡有哪!
...我想我應該要解釋的更詳盡一點, 否則就會變成我不喜歡的風格了:P)

每次只要去DRA(另一個學生宿舍)玩, 好像不到兩點是不會回來的..., 然後睡掉整個禮拜六似乎是這幾個禮拜的習慣了.
接著通宵打blog...
我不喜歡這樣哪><

1.2.08

Tonight in St Andrews, I saw a fox...

這是件大事件:D
從我的名稱, blog的名稱, 大家可以發現, 狐狸一直與我們同在. 而今天, 就在今晚, 我看到一隻活生生, 還能蹦蹦跳跳的狐狸, whithout any cage!

事發現場是這樣的...
週五的夜晚, 我正與Aliya與Celina從體育館回來, 經過宿舍, 準備前往鎮上找個girly點的地方聊聊天兼喝喝小酒.
就在經過宿舍大樓之時, 我的餘光瞄到一隻兔子, which並不怎麼稀奇, 因為這地方的兔子多到吃了也不可惜的地步(嗯? 你說不是可不可惜的問題?), 從小毛球一般的兔仔到跟貓一樣大的都有, 而我之所以會特別注意到是因為他一動也不動.
"唔..." 順著兔子的眼光望去, 我的視線裡出現了一隻貓大小的動物..., "Oh my god! 原來貓不只吃魚, 吃鳥, 居然還吃兔子?!"
一面大嘆貓這動物果然很cool之時, 我一面發現了他的尾巴..., 一條蓬鬆垂地的狐狸尾巴!

驚喜迎面襲來, 興奮當頭棒喝地, 我呆在原地, 一時間難以決定是要去摸摸他, 拿手機拍幾張照, 還是去追加緊步伐往前離去的同伴.
"你瘋了嗎? 他會吃了我們!" 我的朋友們發現我落後後幾次回頭叫我, 對滿口"好可愛"的我Celina循循教誨, "狐狸只有在圍在脖子上的時候才會可愛!"
"可是..." 我頻頻回頭, 剛好捕捉到狐狸朝兔子衝過去的生死一瞬間.

從小就崇尚狐狸, 一直希望可以養管狐.(日本迷...)

看了小王子後, 再看了音樂劇之後, 我更喜歡狐狸.
在北海道買了第一隻狐狸吊飾後, 隨著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到十幾二十幾隻(直逼TY Bears收藏量), 每天跟他們說話, 掛在每個包包與手機上. 就連吊頭壞掉的狐狸我也有個前身為白色戀人的"狐狸墳場".
越是病態, 我越是覺得自己有點接近孩提時代想養一大群管狐的夢想了.
親愛的狐狸們, 我愛你們~(心)